《北京人在纽约》的开篇讲: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可想而知,一个人踏入美国,就开始了炼狱的人生——人生所有的丰富多彩和酸甜苦辣,都在其中经历。
男人在其中生存已经是困难的,而一个女人要想生存下去,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而阿春,这个女人,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活的如宝石般灿烂。
1、知悉生存法则,无情又深情
阿春和男主王起明的第一次会面,以发生冲突告终。王起明自诩是艺术家,而阿春明白:生存下去,才是王起明目前的重点。
她一边可惜王起明的才华,一边严肃而又鄙视的告诫着他:在美国要想获得生活的资格,不要在没钱的时候以艺术家自诩。
她是无情的,不愿意请同胞喝一杯水,看不起他的情怀和矫情,用严格而又廉价的薪水来衡量工人的辛苦,并且不给他们一点喘息的机会。因为她知道,在美国任何地方都是剥削,在她这里好过其他地方。
然而她又充满着情义和热情的。当饭店忙不过来时,她会亲自操刀干活,再苦再累的活她都能受。
厨房需要洋葱,王起明在切的时候,辣的眼泪鼻涕横流。而阿春呢?一把夺过菜刀,二话不说直接上手,噼里啪啦切了一通,面无表情,惊呆了王起明。
她不怕辣吗?也怕。为什么不做声,不露色?因为她知道这是生存的代价。
什么样的女人最幸福?享得了福,吃得了苦的女人最幸福。而阿春就是这样的女人。
要想存活,就得吃得了苦,受得了罪,那些心里的委屈、矫情,在吃不饱饭的时候,只能通通抛之脑后,用一双手撑起生存的空间,夺取自己生存的机会。
后来,王起明因为生存不下去,打算和郭燕一起回国。阿春见了王起明,他们二人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阿春:我讨厌失败者!我怕沾了晦气!
起明:你说清楚,谁是失败者?我不是失败者!我是厌倦,讨厌,我讨厌他妈的纽约!我讨厌他妈的美国!我讨厌这儿的一切!
阿春:只有成功的人才配说这种话!
起明:你太势力!
阿春:是吗?如果你说我势力的话,你说对了。所有能生存下来的人,根本用不着回去!
起明:你站住!
阿春:我告诉你!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
这是她用自己多年的经历总结的经验,里面含着她的泪,她的苦,她的笑,她的暖,然而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不易。
但是她不care,她在这样的环境里活的幸福,活的自我,活的有追求,活的有尊严。
我佩服这样的女人,活的比男人更坚强,也比男人更柔情。
2、不管在怎样的年龄,她都是最美的。
阿春一直都是以最美的形象示人,成熟,优雅,充满韵味。
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恰到好处的展示着她的身姿,她的每一笔眼线都描绘着她不可抵挡的魅力,她的每一只口红都有彰显着她独一无二的风情。
看着阿春,你会不自觉地觉得30多岁的女人真美。
王起明的女儿宁宁因为厌恶阿春,多次用言语和行动伤害阿春的自尊。可是在一次酒吧里,阿春对宁宁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彻底地为自己扳赢一局,并且让宁宁无话可说,更让观众佩服。
她说:
“你年轻漂亮,可惜太不成熟了。
你的裙子又贵又漂亮,可是太大了;你的口红太红了,你这个年龄少女的清纯,被你这张精心描绘的嘴反而弄得复杂了;你的眼睛长得很漂亮,可你不应该画的太重,看起来显得很脏。
我有这个自信,在我这个年龄,我是无可挑剔的。
我之所以以一种使你印象深刻的方式给你说这些,主要是想提醒你:不要轻视别人,更不要轻视别人的感情。“
自信,骄傲,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不仅仅是脸上不可逆转的皱纹,更多的是心智的成熟,性情的稳定,抹不去的骄傲和有底气的自信。、
3、具有聪慧的头脑,同时深谙人性
剧中阿春的初次露面,就是与一位曾经和她上过床的男人发生争执,因为那个男人私自动用了饭店的财务。
阿春把财务和情感分的很清楚,楚汉之界不可逾越。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爱情都比鸿毛还轻——她对自己狠,对他人也狠。然而这样的狠却是包含着平等与尊重。
王起明向她借钱,即使是上一秒鱼水之欢,下一秒她依旧坚持让他打借条,规定利息与还款期限,一个都不少,一个都不受影响。
在王起明把钱还清之前,她不再把自己交给她。一直到他把欠款还清,他们才真正的把爱情纳入日常事宜。
即使这期间王起明挣得盆满钵满,钱财如流水般流到口袋里,阿春也丝毫不为所动。她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着这个她爱的男人,可是还是要等他把欠款还清。
这是社会的生存法则,如果一个女人不懂得这个,那么她会吃很多亏。特别是像阿春这样的女子,独立生活在残酷的社会里,聪明如她,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女性都会犯一个错误:当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之后,似乎一切都变得和对方分不清界限,不仅仅是身体,还有财务和生活。
其实要想做一个独立的女性,最重要的就是不管在怎样的环境里,都要对自己的事物拥有发言权。这是女人自信的底气和支撑,万万不可丢弃。
王启明投资楼盘,沉浸在未来会赚几百万的想象中,可是阿春指出:”你需要多看报纸,看经济版报纸。“面对王启明的不屑一顾,她又委婉的说明:“我知道你做生意一直很顺,但是物极必反。”
拥有敏锐的经济头脑的同时又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方面为他的成功开心,可是面对客观经济形势,又隐隐的担心着他。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知道经济形势有问题,为什么阿春没有及时阻止王启明呢?因为阿春是聪明人,她知道王启明的野心,而且经济形势虽然不好,但谁又能说王启明就是经济链条上的最后一个人呢?
做为女性,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对方身上,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
在王起明投资房产失败,几近破产时,阿春也在为争取孩子的探视权而焦头烂额,可是她还是尽力帮助王起明走出困境,在他最凄惨的时候选择支持他。
4、从不抱怨,用行动和实力化解生活中的困苦
阿春的孩子杰米因腿部患有骨髓炎,阿春把他带到身边,用中医为他治疗,也初见成效。但是孩子的父亲卡特却把阿春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阿春虐待孩子,并且剥夺了孩子的访问权。
如果换做一般女人会怎么办?找男人哭诉?大声控诉不公平和自己的委屈?默默地承受着法院的处理?
可是阿春都没有。
面对孩子父亲的指控,她穿着神采奕奕,踩着高跟鞋,挂着自信的笑容,带着自己的律师,不卑不亢的找卡特谈判。虽然最后法庭判决她输了,但是她还是令我佩服。
面对法院的决定,王起明问她:”你就这么忍了?“阿春非常平静却又自信地说:“不,我要到州际法庭告他们。”
那自信的神态和为自己夺回应有权利的态度彻底把我征服!
在美国,经济实力不强的一方想胜诉很困难,但是阿春在三年后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赢得了对儿子的探视权,并且亲自用中医治好了杰米的骨髓炎。
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也是王起明濒临破产的时候,可是她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事情去劳烦王起明,反而为他出谋划策,帮助他度过经济大危机。
做女人不容易,可是当你拥有自信,拥有选择权,公正又尊重自我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对女人并不残酷。
女人,可以活的比男人更酷。
长这么大虽然刘欢的“千万里我呼唤着你”早就深深刻入了脑袋但是我却一直没想过要去看这部剧,因为第一我觉得北京人离我生活圈子太远,第二我对纽约没有什么向往,就这样我这个80后和这部电视剧整整错过了18年。
18年之后我在美国硕士毕业远远的逃离了纽约所在的西海岸来到了阳光之城洛杉矶给一个学历比我低,张得没有我男朋友帅,没有我爸有钱,比我弟矮的老板打工。然而他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这部“北京人在纽约”当然他不是北京人也没有混过纽约,他只是和里面的姜文一样来美国的时候是个什么英文都不懂的“文盲”。
很多年过去了,虽然他的英文还是很不灵光但是他已经有一间公司,自己美名其曰CEO,有一批为他卖命的廉价劳动力,有那么一些没了他就会很头疼的客户,还有一笔数目不小的存款。
他说这片子太TMD真实了。
然后为了进一步了解我老板的心路历程,我决定撇开新出的日剧不追,来补习这部18年前落下的功课。
然而看了第一集之后我就想说这电视剧拍的太TMD黑暗了。
怪不得说当年播出之后出国人数骤减呢。
从出国之后到现在我接触的大部分都是留学生和持工作签证的人,这些人英语和生活习惯都很容易和美国接轨,所以气氛都很轻松。
然而自从来了洛杉矶之后,这里的华人圈子开始复杂起来,有通过政治庇护拿绿卡的,有偷渡过来的,有投资移民的富二代,有常春藤大学的毕业生,有身份黑在美国就为了赚钱等回家的。。。。每一个人都是个不同的故事。
但是每个人当初来美国是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都和戏里的姜文夫妇一样以为美国是个天堂,不过结局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最后发现这里不过是另一个地狱,有的人发现天堂不过是看着很美。。。。
有一种情怀,叫做american dream。有一种生活,叫做在别处。有一种灵魂,叫做漂泊。有一个地方,叫做回不去的家乡。
3岁时的电视剧,以前的审查制度宽松多了,粗口,性暗示,咬文嚼字都有一股范。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只有胜利者的才配说讨厌。郭燕是中国式的优秀女性,可是由于自身没有主导力,产生了一些悲剧。为一直打鼓的黑人点赞
吐血地发现:当年的我以幼齿的年纪观看了这么多部有着深刻时代内涵的电视剧,现在的我却死命拖着青春的尾巴不撒手倒回头去看了这么多部幼稚的电视剧。我的匪夷所思的电视剧之路啊~~~~~~~~~~~
粗拙到穿帮的《北京人在纽约》放置现在终于可以翻译成“异乡人在北京”了。塑造人物从来都不是冯小刚的强项,他最擅长的是刻画其深得真传的资本原则。将那些脸谱化的人扔进犹似天堂又似地狱的“纽约”并不是他领先了时代而是未来早已存在了历史当中。想当初冯小刚请姜文在戏里洗碗吃拳头,如今姜文正在戏外喊崔永元和冯小刚看《邪不压正》呢!
那时候的中国人还是有精气神和气质的。可能现在是最可怕的时代,看对女人审美的标准就可知。
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可是你却依然是你
郑晓龙领先这个时代近20年啊
小时候的回忆。原来导演是冯小刚呀,有个认识的业内人士这样评价他:站在中国主流思想的前端。一点没错。
现在才知道当初这部是姜文拍的啊,好小的时候跟着妈妈一起看的,现在觉得姜文超有范儿的~~
很真实的反映出,出国热后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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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里,我追寻着你。time and time again, i ask myself。呵呵。歌不错。姜文不错。
当年也许很震动,现在看来已觉得是老生常谈。不过姜文和王姬还是让人物充满了生气,演郭燕的整个跟一游魂似地,毫无魅力。
第一部反映在外国的中国人生活的作品,拍得很经典。
美国似乎没有多么大的变化,纽约还是纽约,看到圣诞时想起洛克菲勒中心那窄小的溜冰场,顿时就掉眼泪了。美国改变人太多了,也能理解姜文的不得已,最喜欢王姬,能忍能狠能善能恶。看90年代初国剧这么开放!多少亲热镜头今儿的电视剧里都没有!
以前的编剧水平太高,每一句台词都让人思考,每一个人物都有饱满的性格特征。人这种生物就是介于神与恶魔之间的。为了姜文而来,被郑晓龙和冯小刚圈粉。
有钱人的天堂、没钱的人的地狱,不光纽约,北京也快了。
我认为最灵魂的一句话是燕子的姨妈在酒后点出来的:“我永远不是一个美国人,可是我也忘记了中国人的滋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在世界的眼里还是贫困国家,早期去海外淘金的华人归属感弱,时间久了,融不进异乡的文化,也忘记了本土的味道,是一种无根的漂泊,有风光,更多是心灵的艰辛。
现在想想,这基本就是一个封闭系统里的“在”。跟真实的,或者大部分的纽约,没啥关系。也完全可以说,北京人在哥伦布大农村,一样成立,但移民的心态倒是蛮真实的。
发现小时候真是看了无数国产电视剧啊。